组织机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4-18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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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负责本系统承担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事项的督查检查。承担会务、公务接待、调研等活动保障、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公文撰写、信息报送、文电处理、政务公开、印章管理、档案管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和信访件处置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法治督察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负责并指导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接受全县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备案、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业务培训、来信来访工作,涉及县政府民事诉讼相关工作。开展公证员任职审批、基层法律服务所审批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监督管理、与有关机关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和开展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类安置帮扶政策,安置帮教人员日常管理,落实安置帮教政策。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承担统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指导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和阵地建设工作,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开展基层法治干部培训。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案件线索移交衔接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与全县“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人事科。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离退休人员、编外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统战和群团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