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市场局文件 发布时间: 2020-06-0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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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0122号,附件1)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启动闽侯县2020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复核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

(一)申报要求

按照市局要求,原则上推荐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请辖区内各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将《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纸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于622日前报送至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371254850@qq.com。请各申报企业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登录“知创中国”平台(网址:https://www.zczgip.com/)进行注册申报,在线填写《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通过系统提交至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2.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培训机制;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以上,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60%以上。

3.申报年度前三年共申请专利1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3件以上;同时获得授权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件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

5.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申报年度前三年保持盈利。

6.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三年无被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经行政最终或司法终审认定的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报年度前三年专利证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复印件。

5.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3%以上的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除外)。

7.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20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名单为2017年度确认和复核通过的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附件4)。

(二)复核内容

     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0122号,附件1)复核内容进行复核。

(三)复核程序

企业登录“知创中国”平台(网址:https://www.zczgip.com/)进行复核申报,在线填写《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通过系统网络提交至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于83日前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提交《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纸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联系电话:22077789   邮箱:371254850@qq.com

 

附件:1.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2.   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

3.    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

4.    2020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名单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