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检察院:创新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中新网福建 发布时间: 2025-09-30 15:3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1日电(吴晓 钟玉荣 王思琦)2025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决策和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闽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闽侯县检察院针对侵害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均依法提前介入,提出追赃挽损意见30余条,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涉案资金来源、用途、权属、价值等相关证据。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就追赃挽损关键问题进行交流,制定工作方案及财物发还措施,提高追赃挽损的司法效率。今年以来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在办理蒋某某、程某某盗窃案中,将追赃挽损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把动员退赃退赔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对为何退赔金额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额而非其本人的获利额进行深入的释法说理,并对是否退赔提出两种不同的量刑建议。最终促使收购赃物的赵某某全额退赔,为受害企业中石化公司挽回损失335563.5元。
  该院还设立首邑检企联络点,召开座谈会2次,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精准对接司法需求。联合福州市检察院开展送法入企提供“订单式”法治宣讲共2场次,向企业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20余册,帮助民营企业分析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创新“服务民企+智慧检务”工作,邀请30余名企业家参观数字展厅“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展览,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大力宣传新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企业筑牢法律风险防线的同时及时把握政策机遇。联合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共同开展寻访福建海洋文明暨服务涉海企业主题党日活动,跟踪回访涉海企业发展现状,针对企业提出的海洋生物标本进出口法律风险、技术专利侵权界定等具体问题,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小组,做好法律风险解答,积极为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