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侯民审〔2025〕10号)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4-1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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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戏剧协会:

  你(单位)提交“闽侯县戏剧协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闽侯县戏剧协会(业务主管单位:闽侯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1213105237390;法定代表人:潘振棋;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住所地: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62号),因停止开展活动给予注销,此文下发之日即为注销,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并收缴公章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闽侯县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