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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收养
结婚登记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0-12 08:58
1.
双方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双方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未生育的当事人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自愿婚检);4.已离婚或者丧偶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离婚的必须提供离婚证;5.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6.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双人合影照
3
张;
7.申请人需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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