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职工累计工作时间计算: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享受5天年休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已满20年,享受15天年休假。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都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来说,包括职工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