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提交什么材料?

来源: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10-1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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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提交什么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

2.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清算报告。外国(地区)金融、保险类企业提交,应包括清算期内已公告的说明。

4.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翻译,并附翻译单位或翻译人员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