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闽侯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10-2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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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日前,县政府印发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闽侯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我县于2024年12月17日印发《闽侯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侯政规〔2024〕6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 2025年8月15日,修订了《办法》部分内容,印发《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闽侯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026年4月财政部等7部委印发《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对照负面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各类财政奖补政策。

    二、《通知》的相关依据

 我县《办法》条款内容“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与《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中第四点违规对企业实施财政奖补不匹配。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废止《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侯政规〔2024〕6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闽侯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侯政规〔2025〕3号)两份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闽侯县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联系方式:05912207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