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2020〕87号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福州市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35号),建立健全我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现将《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榕发改信用〔2020〕2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榕发改信用〔2020〕23号)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6日
(联系人:石泽忠;联系电话:22073361)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