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镇人民政府、廷坪乡人民政府:
青口镇申报的《关于青口镇联光村“鸭笼顶”自然村更名为“夹龙”自然村的请示》(青政〔2022〕236号)、廷坪乡申报的《关于廷坪乡汶合村“墓头”自然村更名为“福峰”自然村的请示》(廷政〔2023〕11号)已收悉。为规范地名标准,经研究,同意将青口镇联光村“鸭笼顶”自然村更名为“夹龙”自然村,将廷坪乡汶合村“墓头”自然村更名为“福峰”自然村。
请严格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及时按照国家标准做好各类地名标识牌的设置工作。
此复。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