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侯政规〔2024〕4号)于2024年8月16日公布实施。为推动我县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高效配置,减轻企业用地成本负担,经2025年第2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公布闽侯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补充修编成果,即将原文“六、各细分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表23各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用途修正系数表”中的工矿用地可分割转让工业用地用途修正系数由1.5调整为1.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15日。请遵照执行。
附件:各细分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