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闽侯二桥配套路网工程】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10-1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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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我县已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闽侯二桥配套路网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侯政地〔2025〕24号)。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启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成果审查用地报件的通知》(〔2025〕2119号)等规定,因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发生变化,现发布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拟征收甘蔗街道洽浦村集体土地5.1724公顷。其中:水田0.9621公顷,旱地0.6098公顷、果园0.9052公顷、乔木林地0.1798公顷、灌木林地0.0988公顷、其他林地0.0941公顷、其他草地1.0588公顷、农村道路0.2705公顷、坑塘水面0.2077公顷、设施农用地0.0954公顷、田坎0.0511公顷、村庄0.388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1085公顷、河流水面0.1421公顷。

本补充公告调整为拟征收甘蔗街道洽浦村集体土地5.1724公顷,其中:水田0.9621公顷、旱地0.6395公顷、果园1.1939公顷、乔木林地0.3727公顷、其他草地0.7402公顷、农村道路0.2705公顷、坑塘水面0.2078公顷、田坎0.0512公顷、设施农用地0.0954公顷、村庄0.388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1085公顷、河流水面0.1421公顷。前期现状调查的土地承包情况不变。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闽侯二桥配套路网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征收目的、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异议反馈、补偿登记等事项不变。

本补充公告时间为30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补充公告、前期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