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闽侯县红十字会予以表扬的通报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12-3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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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闽侯县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全面推进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集中力量打造红十字亮点与特色,为促进全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12月22日,被福建省红十字会授予“福建省红十字工作模范单位”荣誉称号,是福州市各级红十字会及直属单位中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县政府决定对县红十字会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县红十字会再接再厉,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努力当好县委、县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工作助手,切实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在推进我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主动作为、奋勇争先,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有力的举措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为打造闽都智造引擎和现代化滨江活力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