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中心(公司):
经研究同意:
邵贤同志任闽侯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洪华涛同志兼任闽侯县“智慧闽侯”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兼任的闽侯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范幼华同志任闽侯县“智慧闽侯”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剑锋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其闽侯县公安局尚干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崇河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其闽侯县公安局鸿尾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其兴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青口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唐棽怀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尚干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其闽侯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倪晨曦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祥谦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林继忠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南通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开雍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鸿尾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其闽侯县公安局洋里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仲武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甘蔗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郑齐安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洋里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其闽侯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涛同志任闽侯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其闽侯县公安局竹岐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家辉同志任闽侯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林艳青同志任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江晓同志任闽侯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晖同志任闽侯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沈大文同志任闽侯县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震同志任闽侯县十八重溪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闽侯县低空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谢晨华同志兼任闽侯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闽侯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程文柱同志任闽侯县低空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闽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艳晓同志兼任的闽侯县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新逸同志的闽侯县“智慧闽侯”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杭同志的闽侯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曾章文同志的闽侯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免去黄云胜同志兼任的闽侯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林剑灵同志的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可增同志的闽侯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馨同志的闽侯县十八重溪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程钦珠同志兼任的闽侯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