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1-0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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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闽侯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为抓手,以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统计现代化事业和闽侯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各级统计机构党组坚决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国家统计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各级统计机构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悟,推动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传导

  将新修改《统计法》、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文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习重点,通过党委(党组)会议专题学、党校课堂系统学、警示教育现场学等方式,强化“关键少数”依法统计意识,全年推动统计法进党校。

  (三)压实工作责任链条

  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全局干部职工定期参与省市组织的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立健全各级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将统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局领导班子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提高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统计职业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意识。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统计基础

  (一)健全刚性制度保障

  系统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文件贯彻落实,构建源头防范、过程管控、技术赋能和事后追责的多维防护屏障。围绕新修改《统计法》新增条款,完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规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配套制度,确保法律实施无死角。

  (二)规范行政决策管理

  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顾问参与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坚决杜绝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确保行政决策依法合规、科学民主。

  (三)强化基层基础规范

  按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提升工作指引,推进统计基层单元化管理,健全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县级部门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机制,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流程,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执法监督,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一)规范执法行为实施

  全面落实涉企检查规范要求,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建立专业审核核查问题(线索)发现、预警、执法闭环机制,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案卷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加大执法震慑力度

  聚焦重点行业、重点指标,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零容忍”高压态势。2025年共检查“四上”企业73家,立案查处一家。

  (三)强化协同监督合力

  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组织等监督的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互认机制。国家统计局部署开展统计督察,各地组织对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察,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统计监督“大格局”。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生态

  (一)构建全方位普法格局

  做好“八五”“九五”普法衔接,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党政领导、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不同群体,编印发放普法手册和统计法汇编,通过现场解读、案例宣讲等方式,提升普法精准性。

  (二)强化诚信体系建设

  优化统计信用应用场景,加强统计诚信单位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在“信用中国”等平台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提升依法报送数据的自觉性。

  (三)创新普法宣传载体

  充分运用新宣传阵地,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征文、优秀作品展示等活动。借助走访调研、业务培训、执法检查等契机,开展“送法入企”精准普法,同步提供业务指导,提升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履职能力

  (一)壮大专业执法力量

  组织新考入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加强执法人员实战练兵,通过参与省局抽调跨区域执法、专项督查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案件的专业能力。

  (二)健全培训培养机制

  在各级各类统计培训班中设置依法统计课程,覆盖新入职人员、领导干部和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重点讲解新修改《统计法》、刚性制度文件和执法实务,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考察考核中突出依法依规办事情况。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述职报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主动提升法治履职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

  1. 部分基层单位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足,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2. 统计执法检查覆盖面和精准度需提升,部门协同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

  3. 部分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薄弱,配合度不高,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大,影响普法成效;

  4. 基层统计法治队伍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执法装备和技术支撑有待加强。

  七、2026年工作计划

  1.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改《统计法》,巩固拓展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落实成效;

  2. 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加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力度,提升统计执法震慑力;

  3. 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拓展普法覆盖面,深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4. 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加强基层统计人员法治培训和业务指导,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5. 深化协同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凝聚统计监督合力;

  6.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计法治队伍。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