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1-0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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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力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学法普法、严格依法行政和聚焦民政目标任务等举措,持续推动民政法治化建设,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梳理编制部门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形成事权明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质量实现新提升,社会福利更有实效,婚姻登记更加规范便民,殡葬改革力度更大,区划地名工作稳妥有序,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民政法治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强化统筹部署。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大局,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落实到位,持续强化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引导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推进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婚姻、殡葬、收养、慈善等领域的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工作,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闽侯县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今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6场次,向群众普及民政法规,传播法治理念,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五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遵守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将“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局集体研究讨论,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确保民政各项行政决策依法规范。

  六是依法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常态化联系单位制度,及时电话、邮件沟通解决本单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在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重要环节上邀请法律顾问共同商讨,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行政行为、执法行为和合同履约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开展合法性审查,把好我局有关工作的法律源头关,确保各类事项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促进我局依法、依规、科学决策,2025年法律顾问参与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合法性审核35件次。

  七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方式开展社会组织检查,2025年检查86次,并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从业行为,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制定县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以集中学习、观看讲座、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培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执法人员按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要求,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专业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互联网+”融合的还不够,宣传工作缺少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把法治政府建设与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转变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依法全面高效履行职能。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能力提升,加大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领域专项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重点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动员社会组织力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民政工作管理服务对象中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闽侯县民政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