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闽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文件要求,我局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依法规范财政运行,持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现将我局2025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1.保障法治队伍建设经费。我局积极配合县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按规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切实保障执法装备采购、人员培训、日常办公等各项运转经费需求,为法治队伍高效履职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撑和物质保障。
2.强化普法治理经费保障。将“八五”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2025年全县统筹安排普法经费58万元,强化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期安排办案经费54万元、人民调解工作补助39.4万元、“以案定补”20万元,全力支持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保障调解工作规范开展。
1.落实财政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制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从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到重大事项决策、政策项目执行,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保障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制度,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集体研究决策范围,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3.深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文件制定合法合规、科学严谨。二是常态化开展备案与清理工作,2025年全面梳理党内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其中予以废止类文件3件,切实肃清过时、失效文件,持续维护文件体系的时效性、适用性。
4.实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更新。2025年依据内设机构职责变动及时更新权责清单,依法公开权责事项212项(含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29项、行政确认1项等8大类),推动职能依法公开规范运行,提升财政管理与公共服务效能。
1.开展普惠性宣传。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志愿队伍深入鸿尾乡古洋村、振兴乡村集团等村居企业,重点宣讲《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覆盖群众及企业员工百余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2.开展精准化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责任清单,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及财政系统干部,重点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培训,2025年开展《宪法》解读、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题培训活动,切实增强财务人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实操能力。
当前财政改革发展进入攻坚阶段,收支规模持续扩大、公开事项不断增多,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出更高要求,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掌握不够扎实,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够充分,宣传载体单一、吸引力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体制机制,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推动干部职工精准掌握新政策、新法规,提升学用结合能力,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推动财政管理全流程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科学决策和预算管理体系,规范理财行为与程序。建立健全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政策执行、资金审批、预算绩效监督、财政改革等重点环节纳入法治约束,强化全过程监管。
充分发挥财政法治宣传志愿者作用,开展接地气的基层宣讲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场景,提升普法吸引力与实效性。
紧扣县委、县政府财政工作部署,科学统筹收支管理,优化财力配置,持续保障法治建设相关经费需求。加强与司法、执法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工作合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合、协同推进。
闽侯县财政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