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1-07 15:5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闽侯县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闽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文件要求,我局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依法规范财政运行,持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现将我局2025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财政工作全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领导干部专题党课、法治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切实把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县域财政工作的具体实践,夯实财政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强化经费保障,夯实法治运行支撑

1.保障法治队伍建设经费。我局积极配合县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按规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切实保障执法装备采购、人员培训、日常办公等各项运转经费需求,为法治队伍高效履职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撑和物质保障。

2.强化普法治理经费保障。“八五”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2025年全县统筹安排普法经费58万元,强化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期安排办案经费54万元、人民调解工作补助39.4万元、“以案定补”20万元,全力支持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保障调解工作规范开展。

)规范权力运行,坚守依法行政底线

1.落实财政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制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从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到重大事项决策、政策项目执行,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保障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制度,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集体研究决策范围,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3.深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文件制定合法合规、科学严谨。二是常态化开展备案与清理工作,2025年全面梳理党内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其中予以废止类文件3件,切实肃清过时、失效文件,持续维护文件体系的时效性、适用性。

4.实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更新。2025年依据内设机构职责变动及时更新权责清单,依法公开权责事项212项(含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29项、行政确认1项等8大类),推动职能依法公开规范运行,提升财政管理与公共服务效能。

规范政府采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闽侯县小规模采购管理工作指南》,明确适用范围、主体责任,细化采购全流程操作规范,统一标准与执行规范,以制度刚性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廉政建设纵深发展。二是聚焦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全年受理投诉案件22起,对5起成立或部分成立案件的违法违规主体依法处置并通过省级、国家级政府采购网公示,构建联合惩戒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环境。

)深化普法宣传,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1.开展普惠性宣传。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志愿队伍深入鸿尾乡古洋村、振兴乡村集团等村居企业,重点宣讲《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覆盖群众及企业员工百余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2.开展精准化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责任清单,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及财政系统干部,重点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培训,2025年开展《宪法》解读、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题培训活动,切实增强财务人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实操能力。

二、存在问题

当前财政改革发展进入攻坚阶段,收支规模持续扩大、公开事项不断增多,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出更高要求,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掌握不够扎实,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够充分,宣传载体单一、吸引力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思想武装,提升全员法治素养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体制机制,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推动干部职工精准掌握新政策、新法规,提升学用结合能力,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二)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推动财政管理全流程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科学决策和预算管理体系,规范理财行为与程序。建立健全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政策执行、资金审批、预算绩效监督、财政改革等重点环节纳入法治约束,强化全过程监管。

(三)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增强普法精准实效

充分发挥财政法治宣传志愿者作用,开展接地气的基层宣讲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场景,提升普法吸引力与实效性。

(四)强化统筹保障力度,夯实法治建设支撑

紧扣县委、县政府财政工作部署,科学统筹收支管理,优化财力配置,持续保障法治建设相关经费需求。加强与司法、执法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工作合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合、协同推进。

 

 

 

闽侯县财政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