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原总平中心花园东南处活动平台调整为儿童游乐区;
2、在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对停车位位置进行微调。11#楼南侧公共机动车位由46个调整为43个;15#楼北侧公共机动车位由21个调整为24个;非机动车位置进行局部调整,数量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附图)
现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江洲花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3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