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闽侯县甘蔗街道山前后街28号、山前后街75-1号古建筑迁建保护方案(以下简称“迁建保护方案”)。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商请审批榕洲路西侧地块老建筑迁建保护规划方案的函收悉。根据《福州市历史建筑普查成果迁建实施细则》,我局于8月7日组织牵头闽侯县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文旅局、民政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供电公司、首邑产投、甘蔗街道、上街镇等相关部门及专家,对该迁建保护方案进行评审,经与会专家和部门共同审议,原则同意该迁建方案。现将评审成果公示如下:
甘蔗街道山前后街28号、山前后街75-1号建筑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山前村。北与河道相邻,南与蔗洲路相接,西侧为山前村民居,东侧与榕洲路相接。
因项目建设需要,现拟将山前后街28号、山前后街75-1号建筑从原址迁出并入新址上街镇旗山湖公园。拟迁建的旗山湖公园作为大学城中心共享区的重要节点,融合高校人文氛围与自然景观,是兼具生态、景观与防洪功能的城市绿色空间。山前后街28号、山前后街75-1号建筑迁入该地,用地和建筑功能符合迁入地块的用地性质,且能强化迁入地文化内核,有利于老建筑的集中保护,有利于今后的科学合理再利用。
上述“迁建保护方案”成果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1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0591-22062329)。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附件:区位图(前、后位置)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