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德时代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9-0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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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德时代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闽侯县南通镇。该项目于2024年06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400074号)。

  为进一步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对该项目图纸局部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一、取消卸货平台南侧机动车道。

  二、机动车停车位局部调整。

  三、场地竖向设计局部调整,并补充主要道路坡度以及长度标注。

  四、场地管综管道设计、埋地式污水处理装置局部调整。

  五、非机动车停车位根据现行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260辆,自行车停车位数量调整为208辆,总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保持不变。

  调整后该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400074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公示地点:融德时代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融德时代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调整前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