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保村棚户改造项目安置房地块(福州高新区新马花园)-1#、 3#、6#、7#、8#、15#、18#一期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10-2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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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马保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地块(福州高新区新马花园)-1#、3#、6#、7#、8#、15#、18#、一期地下室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现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该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应电力专项要求及立面效果优化,在不调整项目指标的情况下,对局部楼栋立面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15#楼为电力配套用房,应电力专项部门要求,取消了外窗;

  2.为保证外立面效果,对1、3、6、7、8#楼局部色彩进行调整,造型均未改变。(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图纸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马保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地块(福州高新区新马花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2329、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立面前后对比图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