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的闽江师专二期(含马保中小学)-5#宿舍食堂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对该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对局部进行微调。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5#宿舍食堂原规划设计有屋面绿化,考虑到学校后期管理风险,取消屋面绿化。
2、5#宿舍食堂三层平面1-E轴~1-F轴、2-1轴~2-4轴区域9.6m、10.65m标高处分别设置了楼板,形成1.05m无使用价值的低矮夹层,优化后取消了9.6m标高处的楼板,不影响各建筑面积指标。
(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图纸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闽江师专二期(含马保中小学)”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8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2206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