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对实验室能力建设仪器紫外烟气测定仪1台、全自动红外分光油分析仪1台、全自动紫外分析油分析仪1台、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甲醛现场测定仪1台、VOCs现场测定仪1台、便携式三合一测定仪1台(现场测定pH、溶解氧、电导率)、台式pH测定仪1台、台式溶解氧测定仪1台、高压灭菌器2台、离心机1台、流量计1台(气体流量校准器)、便携式浊度仪1台的技术参数及价格进行论证,保证技术参数无偏向性、无排他性,采购价格合理,该项目控制价为104万元人民币。
二、资格及要求
参与技术参数、价格论证的厂商必须执有并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中具备仪器装备、仪器仪表销售与服务项目。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3、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介绍,所报价格不得高于近期公示的同类产品采购价(提供类似项目公开招标的中标单价材料)。4、对所推荐的仪器要求所报仪器设备需按相关要求提供仪器名称、型号、关键技术参数清单、仪器硬件配置清单等详细信息。
5、所有材料需同时具备参数及报价。涉及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仪器参数部分提供电子版。
三、内容
1、对我局本次拟购的实验室监测仪器提出参数建议;
2、对我局实验室监测仪器采购价格提出建议(含明细项)。
3、报价应包含本次拟购的实验室监测仪器采购设备(含相应的人员培训与安装验收试运行等工作的全部费用,应包括验收费用的分项报价,验收方式以第三方对该仪器检定或校准的证书为准,不能提供的参数部分提供现场验收调试报告供专家评审)。
四、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9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并寄送至福州市闽侯县入城路585号福州闽侯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宋友华、李林 电话:13675067416、13514066204
五、报价材料递交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参数及报价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其他事项
该事项仅为公开询价参考,不作为招投标前置过程或依据。技术参数、市场价格论证,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完成。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