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实验室能力建设仪器采购项目技术参数、采购价格咨询论证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09-03 08:2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实验室能力建设仪器紫外烟气测定仪1台、全自动红外分光油分析仪1台、全自动紫外分析油分析仪1台、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甲醛现场测定仪1台、VOCs现场测定仪1台、便携式三合一测定仪1台(现场测定pH、溶解氧、电导率)、台式pH测定仪1台、台式溶解氧测定仪1台、便携式溶解氧仪1台、高压灭菌器2台、离心机1台、流量计1台(气体流量校准器)、便携式浊度仪1台的技术参数、采购价格论证工作,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实验室能力建设仪器紫外烟气测定仪1台、全自动红外分光油分析仪1台、全自动紫外分析油分析仪1台、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甲醛现场测定仪1台、VOCs现场测定仪1台、便携式三合一测定仪1台(现场测定pH、溶解氧、电导率)、台式pH测定仪1台、台式溶解氧测定仪1台、高压灭菌器2台、离心机1台、流量计1台(气体流量校准器)、便携式浊度仪1台的技术参数及价格进行论证,保证技术参数无偏向性、无排他性,采购价格合理,该项目控制价为104万元人民币。

二、资格及要求

参与技术参数、价格论证的厂商必须执有并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中具备仪器装备、仪器仪表销售与服务项目。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3、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介绍,所报价格不得高于近期公示的同类产品采购价(提供类似项目公开招标的中标单价材料)4、对所推荐的仪器要求所报仪器设备需按相关要求提供仪器名称、型号、关键技术参数清单、仪器硬件配置清单等详细信息。

5、所有材料需同时具备参数及报价。涉及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仪器参数部分提供电子版。

三、内容

1、对我局本次拟购的实验室监测仪器提出参数建议;

2、对我局实验室监测仪器采购价格提出建议(含明细项)。

3、报价应包含本次拟购的实验室监测仪器采购设备(含相应的人员培训与安装验收试运行等工作的全部费用,应包括验收费用的分项报价,验收方式以第三方对该仪器检定或校准的证书为准,不能提供的参数部分提供现场验收调试报告供专家评审)。

四、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99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并寄送至福州市闽侯县入城路585号福州闽侯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宋友华、李林          电话:1367506741613514066204

五、报价材料递交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参数及报价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其他事项

该事项仅为公开询价参考,不作为招投标前置过程或依据。技术参数、市场价格论证,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完成。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