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闽侯县超级稻示范推广片建设实施方案的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7-0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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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县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工作,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福州市粮油作物高优示范推广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30号)精神,现将2025闽侯县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组织申报,抓好落实

附件: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实施方案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572

 

附件:

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工作,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福州市粮油作物高优示范推广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3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粮油大户、专业户、新型农民等

二、补助标准

建立3个超级稻推广示范片每个示范片补助1.5万元(可与其他粮食补助政策叠加),补助资金合计4.5

、项目要求

1、要求每个示范片核心面积不少于100亩,示范片亩产比全县水稻平均单产增产20%以上,并切实起到示范辐射作,做好超级稻品种更新换代工作,力保我县超级稻面积保持基本稳定。要求每个示范片主推品种1个。

2、每个示范片要求插牌明示、拍照留档,配合完成项目数据采集。

四、实施程序

1经营主体(农户)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如实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如下:①项目申请表;②种植户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照片(体现水稻、种植主体本人和拍照时间);④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村委会公章)和村委会证明材料(证明该地块为申报主体所种);⑤经村委会和乡镇(街道)盖章确认的具体种植位置标注经纬度)和范围示意图

2、乡镇(街道)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在乡镇(街道)公告栏进行公示7天经乡镇(街道)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并附申报材料、公示材料及两委会议纪要

3、乡镇(街道)组织验收,验收成员至少3人(含乡镇/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市、县农技中心对项目配套技术实施进行指导。市农技站技术指导负责人:林红;县农技中心技术指导负责人:张荣、乔燚。

五、监督和管理

1、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规现象的,一经查实,不予安排扶持资金,已拨付资金追回上缴。村委会及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保申报补贴项目的真实性。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示范或试验项目涉及的主要数据10月底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统计表、技术工作总结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表:1.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项目申请表

      2.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项目测产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