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县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工作,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州市粮油作物高优示范推广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30号)精神,现将《2025年闽侯县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组织申报,并抓好落实。
附件: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实施方案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
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工作,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州市粮油作物高优示范推广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3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粮油大户、专业户、新型农民等。
二、补助标准
建立3个超级稻推广示范片,每个示范片补助1.5万元(可与其他粮食补助政策叠加),补助资金合计4.5万元。
三、项目要求
1、要求每个示范片核心面积不少于100亩,示范片亩产比全县水稻平均单产增产20%以上,并切实起到示范辐射作用,做好超级稻品种更新换代工作,力保我县超级稻面积保持基本稳定。要求每个示范片主推品种1个。
2、每个示范片要求插牌明示、拍照留档,配合完成项目数据采集。
四、实施程序
1、经营主体(农户)自主申报。申报主体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如实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如下:①项目申请表;②种植户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照片(体现水稻、种植主体本人和拍照时间);④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村委会公章)和村委会证明材料(证明该地块为申报主体所种);⑤经村委会和乡镇(街道)盖章确认的具体种植位置(标注经纬度)和范围示意图。
2、乡镇(街道)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在乡镇(街道)公告栏进行公示7天。经乡镇(街道)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并附申报材料、公示材料及两委会议纪要。
3、乡镇(街道)组织验收,验收成员至少3人(含乡镇/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市、县农技中心对项目配套技术实施进行指导。市农技站技术指导负责人:林红;县农技中心技术指导负责人:张荣、乔燚。
五、监督和管理
1、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规现象的,一经查实,不予安排扶持资金,已拨付资金追回上缴。村委会及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保申报补贴项目的真实性。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示范或试验项目涉及的主要数据,10月底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统计表、技术工作总结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表:1.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项目申请表
2.2025年超级稻推广示范片建设项目测产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