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坚持责任导向,层层压紧压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做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整改。为深挖问题根源,局党组于2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在会上班子成员自觉认领问题,自我检讨,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开展。我局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专门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督促各科室及时整改到位。坚持把整改问题与治标治本有机结合,在抓好个性问题立即整改的同时,推动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重要论述还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会同县融资与申债专班、县发改局等部门,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加大对高新技术相关领域专项债券申报力度。2025年已申报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旗山湖科创孵化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闽侯县低空经济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多个高新技术领域项目。
(2)“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落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每次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及其他本局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来学习,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抓实抓细抓好。
二是常态化落实,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及批示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内容,确保第一时间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位,并坚持长期执行。
三是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各个环节,做好相关会议方案和记录,确保体现学习情况。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交流研讨发言缺乏针对性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系统开展新思想学习,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开展交流研讨活动,谈心得体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谈贯彻落实意见。2024年6月1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并开展交流研讨。2024年10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交流研讨,结合习近平总书记10月15-16日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各自工作实际,讨论如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建设作出贡献。
(4)“管家”作用发挥不充分,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紧扣财政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加强调查研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积极发挥“管家”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坚持以财政收支、民生保障、财税改革等财政中心工作推进为主线,结合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工作,多方面多角度报送财政亮点工作。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用合伙制设立闽侯县产业引导基金,首期认缴1亿元,实际到资0.1亿元。
二是《关于研究推动国有企业整合优化有关工作的纪要》(〔2024〕92 号)文件已印发执行,福州首邑兴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9%股权已无偿划转给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负责实际运营管理。
三是积极对接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遴选工作已有序推进,已形成储备投资项目——无锡朗贤轻量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首邑项目数字监督系统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开展样本试点运行,收集反馈意见,逐项完善后已全面推进系统运用。目前已有260多个项目纳入系统管理,项目类型涵盖水利、房建、市政、交通等各类型项目、以及债券项目、乡村振兴项目。
二是配套制度《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邑项目数字监督系统运行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侯政办〔2024〕69号)已于2024年12月3日印发执行。
(3)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公开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通知各预算主管部门及时做好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执行情况公示工作。我局已于2023年7月19日完成了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执行情况的公示,2025年1月已通知各预算主管部门及时做好2024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执行情况公示工作。
(4)项目增量财审未按规定执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重新按增量审批纪要核实2022年京台高速大目溪出口至大湖段公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增量事项,审后报告中无未审批增量。
二是严格按《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增量管理规定的通知》(侯政办〔2024〕20号)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工作,加强财审中心内部学习,统一口径。
三是配合做好县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中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及项目业主单位的增量论证工作。
3.财源培植不够有力,新的增长点不多
(1)财政收入未达预期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会同县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应收尽收,多渠道组织非税收入,积极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千方百计抓好财政收入工作。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97.92亿元和60.83亿元,完成人大预算的91.33%和91.83%,比2023年提高了3.29和14.33个百分点。
(2)税收收入结构较为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财源建设分析,突出重点财源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引领,其他行业多头并进。2022年至2024年县财政申领34.63亿元专项债券用于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在稳定税收收入增长,坚持汽车产业为核心的同时,不断发展其他行业,第二产业税收占比降至55.42%,第三产业提高到44.26%,其中房地产行业提高2.32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提高4.73个百分点。
(3)非税收入下滑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积极主动与执收单位加强联系,督促执收单位及时足额上缴。2025年,不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多渠道组织非税收入,一季度县本级非税收入完成11.2亿元,同比增收1.22亿元,增长12.2%。
二是深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潜力,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的征管工作。
4.预决算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1)预算编制不够精确
整改情况:全面夯实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积极会同县资规局、县土储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我县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确定的土地供应规模,科学编制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参照我县以前年度土地供应规模,综合考虑下年度土地调控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合理确定下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规模。2024、2025年,充分征求县资规局、县土储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土地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分别为49亿元和32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度减少20亿元和17亿元。
(2)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预算项目库管理,严控代编预算范围和规模,凡是年初可以纳入预算单位的,均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
(3)预算项目执行进度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的项目设置,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根据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规模控制。2024年县财政合理测算全年可实现财力,合理安排预算,发展性项目年初预算安排67.22亿元,实际支出54.24亿元,实际支出率80.69%,较上一年度提高11.72个百分点。
二是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资源统筹用于三保、为民办实事、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统筹财力,在土地基金大幅减收的情况下,坚持“三保”优先保障,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经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根据财力情况,相应调减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支出,统筹有限财力,全力推进县委县政府议定的民生、重点项目支出,确保项目进度有序推进。
(4)预决算公开监督指导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业务指导,明确预算公开细节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已于2025年1月16日印发《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侯财预〔2025〕45号),明确要求县直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二级单位公开预算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5.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重大风险还有不足
(1)暂付款项存量大、时间久,财政运行存在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财政暂付款消化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侯财库〔2025〕315号),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借款主体责任,尽快归还借款。
(2)保密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提升保密管理水平,应坚持防范在先、发现隐患在早、处置问题在小。
二是在计算机替代过程中及时安装并更新保密检查监控系统,消除泄密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第一时间已通过闽侯县保密局联系安装保密检查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安装并更新了19台暂未安装保密检查监控系统的计算机。
三是严格执行《闽侯县财政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将涉密人员相关脱密材料补充完整,进一步规范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
(3)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未能全面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已初步拟定财政投资400万元以下项目预结算审核抽查方案,并联系各乡镇(街道)统计400万以下项目预结算审核自行委托情况,待统计完成并修改完善抽查方案后,开展项目抽查工作,针对抽查结果形成专项报告,促进项目监管工作。
(4)设备采购询价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设备询价流程,已形成助审人员、中心审核人员、复核人员多级审核机制,与项目业主单位同时进行设备询价并对比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六个纳入”,2024年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2)中心组学习制度未落到实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自学等形式开展,做到一年不少于4次专题研讨。将县委、县委宣传部要求的重点学习专题及时纳入中心组学习,并重点学习。2024年已开展专题研讨5次,已将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重点专题开展学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等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1)党风廉政建设不够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重要时间节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从2024年开始已将“四风”问题监督列入年度财政监督计划并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2)廉政谈话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廉政谈话制度,采取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与谈话提醒,定期或不定期对科室、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做好廉政谈话记录。
(3)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闽侯县财政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低于限额标准(50万元)的采购行为,并严格执行制度,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财审监督有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部管理,已拟定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已审结项目预结算抽查方案,并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开展抽查复审。
(5)项目助审单位的考核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从2025年1月1日起增加项目助审单位考核复核人员,确保考核主体的多元化和专业性,减少单人考核可能带来的主观偏差和监督漏洞,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二是根据《闽侯县财政投资项目助审单位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日常管理考核及半年度综合考核认定,2025年4月份已开展半年度综合考核认定,有效监督助审单位工作。
2.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还有欠缺
(1)“亮晒比学”考评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党风政风、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向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学习先进做法,争取在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2)监督手段比较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与监督单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挖掘其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4年以来,共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1次,对重点岗位存在廉政风险工作人员廉政提醒谈话29次。
(3)资金使用效率情况监管深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情况监管,特别是专项资金的监管,运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线上运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对工程项目开展全流程监管,线下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摸排。同时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第一时间制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县财政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把监督跟进到资金使用的最末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现金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全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现金报销行为。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召开财务人员培训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明确了现金使用范围、限额和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了审核把关工作。
(2)重复报销高速通行费
整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通知报销人将费用退还至我局账户后上交县金库。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引以为戒,严格审核原始票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3)报销凭证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财务及办公室工作管理,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报销的审批工作,确保相关支付原始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4.工会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
(1)工会经费报销凭证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审核把关,待报销凭证齐全后再予以报销,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支付。局工会和财务人员已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开支、审批流程不规范、票据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
(2)节日慰问品发放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公历核定年度,严格规范节日慰问品发放,保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800元。
(3)费用报销账户科目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局工会干部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工会经费应列支的内容和用途,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以实际用途对应的列支方式进行列支。
5.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还有差距
(1)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偏慢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于2025年2月起,每月由县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各项目进展情况及轻重缓急原则统筹调整安排支付,并在具体执行中视财政当月库款情况每月适当增减,力争尽快完成支付。
(2)债券资金支出较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因项目重大变更等原因无法及时使用的,待省财政厅债券用途调整窗口开放后,按程序上报调整用途。
(3)督促指导清理结转资金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结转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到期无法使用的,由县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其他急需项目。2023年8月1日已出台《闽侯县财政局关于继续做好2023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侯财预〔2023〕314号),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整改到位2.68亿元,其中:各预算单位已支出0.9亿元,由县财政收回统筹1.78亿元。
(4)财政评审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力度推进14项超过3年以上未审定送审项目工作,严格按照《闽侯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委托审核管理办法》执行,更加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减少项目积压久拖未决现象。目前已完成对14项超过3年以上未审定送审项目的梳理工作,对长期未补件无法进行审核的项目予以退件处理,对存在异议长期未定稿的项目召集相关方协商解决,并重新梳理其他未审结项目,逐一排查原因推动项目审核。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等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需进一步强化
班子分工不够科学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局党组会议,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切实做到了科学分工,提升了我局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2.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党组织设置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加强党支部建设,将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目前已成立退休党支部,退休党员已全员移入,并完成了首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
二是规范开展退休党员活动,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2)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积极培养、严格考核、履行程序,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已于2024年12月发展2名预备党员,现有1名发展对象和1名入党积极分子。
3.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实
(1)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身作则,积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支部按规定组织开展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完成好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2)“三会一课”开展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务干部培训,2024年12月已开展党务干部培训,使党务干部进一步熟悉了解“三会一课”有关制度,积极开展相关活动,规范记录“三会一课”。
(3)党日活动未及时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利用好主题党日活动这一活动载体,重创新、求实效,及时开展党日活动,保证每月不少于1次,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2024年每月均有开展党日活动,累计开展13次。
4.执行干部回避规定不到位
未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考察对象均列席参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梳理现行干部回避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人事人员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了需要回避的各种情况。
二是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闽侯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程序要求,在我局干部考察考核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需要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存在差距
(1)关于“预算编制不严格”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县财政局预算编制仍不够科学、不够细化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预算项目库管理,严控代编预算范围和规模,凡是年初可以纳入预算单位的,均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
(2)关于“专项资金下达、使用不及时”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县财政局专项资金执行仍不够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于2025年2月份起,每月由县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各项目进展情况及轻重缓急原则统筹调整安排支付,并在具体执行中视财政当月库款情况每月适当增减,力争尽快完成支付。
2.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
关于“未合理预计土地基金收入预算”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2023年土地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仍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夯实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力求预算完整细化,科学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积极会同县资规局、县土储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我县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确定的土地供应规模,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收入预算规模。参照我县以前年度土地供应规模,综合考虑下年度土地调控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合理确定下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规模。2024、2025年,县财政局充分征求县资规局、县土储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土地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分别为49亿元和32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度减少20亿元和17亿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暂付款项存量大、时间久,财政运行存在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暂付款项管理的通知》(闽财预〔2024〕11号)文件精神,对政府性基金严格按照“以收定支”管理,加强财政资金和预算统筹。
二是加快推进土地出让进度。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地域优势,提高土地有效配置。优先梳理、整合闲置的存量土地资产,有序推动土地征迁整理和挂牌出让,充分挖掘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千方百计增加土地出让收入。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各类转移支付、专项债、一般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并实现对年初预算安排资金的置换,腾出更多财力用于清理暂付款。
(二)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未能全面覆盖
整改措施:拟定财政投资400万元以下项目预结算审核抽查方案上报县政府研究,根据批复方案开展项目抽查工作,并针对抽查结果形成专项报告,促进项目监管工作。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坚定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未全面完成整改和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260;通信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栋5楼;邮政编码:350100;电子邮箱mhxczj2298@163.com。
中共闽侯县财政局党组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