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5年,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强保证,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生态闽侯。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把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建设贯穿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力量,建立健全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有关依法治市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全面组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的法治理论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坚持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通过专题培训、党课学习、公务员网上学习、执法人员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水平。2025年,组织我局22名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积极参加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案卷评查标准、日常执法文书制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实现在岗在编一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全覆盖,每季度定期组织“我的案件我来讲”活动,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及效率。
二、坚持管服并重,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全面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施清单,并依法在县政府官网上公示,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设立“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中设置“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栏目,依法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办法》和《行政执法暂行管理规定》,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流程,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开展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入企检查行为的通知》,对入企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的行为作出具体规定。2025年,共出具164份行政检查通知书。推行非现场执法,对白名单企业,具备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条件且环境风险小、污染防治水平高、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以及双随机抽到的超出分类监管现场检查频次要求的企业,采用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2025年,共开展非现场检查45家次。严格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工作。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建立动态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检查人员名录库,2025年,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50家次。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环保审批提效,优化闽侯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主动上门、靠前服务,更加注重企业需求,同时探索更多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审慎监管执法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及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025年全年共办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案件7件,涉及免罚金额77.6万元。坚持普法与帮扶并重,针对汽配等重点行业,开展“观摩学习+普法培训”模式,组织15家企业观摩福建台亚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环保管理经验,由职能科室解读环保法规、危废管理等内容,结合6个典型案例进行风险提醒,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四是拓展普法场景推动全民守法。充分利用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多场线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专业解说、有奖问答等形式,吸引群众参与,向市民普及《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重点解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举措。联合各乡镇(街道)利用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地的LED电子宣传屏,持续滚动播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科普短片,提升群众对环保法律政策的知晓度。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积极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联合多部门在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组织学生及青年干部参观生态文明实践基地,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环保法治观念。
三、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仍需加强,在工作中存在惯性思维,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创新。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提升法治队伍能力。结合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行政执法培训、“我的案件我来讲”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业务能力。
二是持续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深入到企业中去,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跟踪帮扶效果,根据企业反馈及时调整帮扶策略。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商安商。
三是持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化多部门合作,推动普法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以各种“接地气”的典型案例、法律知识和环保知识,让民众读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