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闽侯县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更好地保护全县文物资源,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依法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调查并经专家评审认定新增的8处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示(名录详见附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公示有异议,可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73693。
附件:闽侯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第二批名录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