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关于拟撤销婚姻登记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3-0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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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30日,我局收到贵院的《检查建议书》(侯检检建受〔2025〕6号),建议书指出:我局婚姻登记中心于2008年12月2日办理的当事人陈仁钟与皮仁芬结婚登记业务、2025年4月22日办理的当事人陈仁钟与皮仁芬离婚登记业务,存在因当事人皮仁琴冒用皮仁芬的身份信息,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高检发办字〔2021〕109号),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为该案件符合作出撤销婚姻登记记录的情形,现予以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我局将作出撤销该婚姻登记记录的决定。

  特此公告

 

 

 

  闽侯县民政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