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侯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27日,县委巡察二组对闽侯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县红十字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全会上下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吴永忠书记的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县红十字会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会长卞明珍担任组长,二级主任科员吴丹鸿担任副组长,单位其他人员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相关事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县红十字会逐条对照、认真梳理,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从严从实推进,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了解整改进度,指导工作落实,从严上入手、从实处着力,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召开闽侯县红十字基层组织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理论学习扩大会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核心内容,同时紧密联系实际,将指示精神落实到红十字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和服务群众中;二是优化会议议程安排,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的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作为理论学习扩大会的第一议题;三是深化理论学习,2025年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9次,对于重要文件和理论著作进行精读,逐段分析、逐句解读,深挖内涵,全面把握理论精髓,同时联系红十字会当前工作实际,加强交流研讨,提出贯彻意见,做到学以致用。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新时代红十字会工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认真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在2025年4月2日和5月15日的理论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分章节学习新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开展工作;三是补足“三救”工作短板,提升“三献”服务水平,具体措施是:(1)扩大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组织县红十字博爱驿站、县红十字服务团广泛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2025年合计开展急救知识普及活动54场(其中社区9场、乡村8场、学校13场、机关5场、企业3场、军营1场、公园9场、商业综合体4场、新就业群体1场、养老机构1场),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取证救护员培训,培训教师、AED投放点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公安系统民警、消防救援队员、保安、物业人员、乡镇(街道)基层工作人员、志愿者1115人;(2)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水平:2025年3月19日在县科技中心召开2025年度闽侯县红十字基层组织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对县红十字方舟救灾救援服务中心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了部署,指导救援队常态化开展技能强化训练,2025年6月11日组织9名队员参加福州市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众应急能力培训,2025年共开展应急演练3场,应急保障14场,应急救援5场,成功营救6名被困驴友和1名走失老人;(3)加强“三献”宣传发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三献”知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知多少?》《闽侯县洋里乡群众捐献器官和组织,实现“1人救5人”》等文章宣传“三献”知识和志愿者感人事迹;2025年5月9日开展闽侯县纪念第78个“世界红十字日”主题宣传暨无偿献血活动时,特别邀请我县第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省血液中心代言人张伟和器官捐献志愿者林诺恩的母亲作为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分享心路历程,呼吁大家积极加入红十字志愿服务的队伍,《闽侯新闻》以及“遇见闽侯”、“文明闽侯”等公众号进行了宣传报道;(4)加强对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的关怀慰问:2025年春节期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新春慰问活动,对5名“三献”志愿者代表进行了慰问,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2025年10月29日前往洋里乡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走访慰问了器官捐献者江蒙恩的父亲江贤秀,送上花生油、牛奶、线面等慰问品,感谢他和家人用大爱诠释生命的意义;做好省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关爱基金的宣传和受理工作,2025年帮助县内1名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的患者申请福建省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关爱基金,获得救助金2000元;(5)推动“三献”优待政策落实:在我会的积极推动下,2025年2月18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州市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优待措施的通知》,推动“三献”优待政策在我县全面落实。
2.履行核心职能、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有短板。
(1)关于“红十字服务团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县红十字服务团的指导和培训,2025年1月15日召集全体团员召开座谈会,对服务团工作进行交流,听取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3月19日在县科技中心召开2025年度闽侯县红十字基层组织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对红十字服务团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培训;二是组织县红十字服务团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红十字精神传播、急救知识普及、安全教育、应急保障、慰问帮扶、义诊、无偿献血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2025年共开展活动54场,平均每月超过4场,辐射全县11个乡镇(街道),致力于打造更专业、更时尚、更可靠的志愿服务队伍。
(2)关于“宣传志愿活动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与各乡镇(街道)联系对接,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尽可能做到地域均衡,辐射更多的乡镇,2025年共开展宣传活动20场,辐射全县7个乡镇(街道),其中“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世界急救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活动分别在祥谦镇、南通镇、荆溪镇、南屿镇、甘蔗街道举办;组织红十字服务团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4场,辐射全县11个乡镇(街道),进一步扩大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
3.推进依法治会、依章治会工作存在不足。
(1)关于“会员代表大会未按期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2023年11月,卞明珍同志担任县红十字会主要领导后,第一时间就向分管副县长叶键汇报了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叶键副县长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开会选举。卞明珍同志了解到省红十字会将于2024年1月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向叶键副县长请示是否等省、市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召开全县会员代表大会,叶键副县长表示同意。经向市红十字会了解,市红十字会第十三次全市会员代表大会计划于2026年5月召开,我会拟于市红十字会全市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立即着手筹备,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要求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理事会换届选举,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在红十字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关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经向福州市红十字会了解,市红十字会目前尚未成立监事会,全市各县(区)红十字会也都未成立监事会,市红十字会计划于2026年5月召开第十三次全市会员代表大会时增设监事会。我会拟于市红十字会全市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立即着手筹备召开全县会员代表大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参照市红十字会监事会人员构成确定候选人,在会上选举产生监事会,健全监督机制。
4.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有待加强。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2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研判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当前中心工作、自身工作职责制定了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方面学习,2025年理论学习扩大会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3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审查管理,确保不出现导向问题;三是积极探索契合新时代特征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模式、新方法,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2025年5月8日在祥谦镇开展闽侯县纪念第78个“世界红十字日”主题宣传活动时,特别邀请3位来自不同领域的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分享心路历程,传播了正能量;四是在撰写《闽侯县红十字会班子2024年述责述廉报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亮点和特色,避免与往年内容重合。
(2)关于“保密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保密工作,2025年4月2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将保密工作责任制要求融入到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认真开展“保密教育宣传月”活动,加强保密宣传,2025年理论学习扩大会学习保密相关内容9次,进行保密警示教育8次;二是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完善涉密人员台账;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闽侯县红十字会保密工作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四是加强计算机管理,完善计算机台账,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计算机均已粘贴计算机标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红十字会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二是2025年1月2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会机关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2025年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打造“阳光红会”、“清廉红会”;三是规范做好廉政谈话,从2025年起卞明珍常务副会长每年分别与3名干部职工进行2次廉政谈话,具体结合各自岗位风险点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增加警示教育频次,2025年共开展警示教育10次,特别是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进行廉政提醒,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绷紧廉洁纪律之弦,打造风清气正的红十字会;五是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025年4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闽侯法治廉政文化公园,深入领会廉政文化的内涵,现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突出“治未病”的理念,紧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经常性约谈相关党员干部;二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列席有关工作会议、活动,日常监督检查等,督促县红十字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三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问题线索处置常用制度等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委机关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聚焦案件办理、监督检查等实务,不断增强纪检监察组成员履职能力。
2.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关于“2019年以来多次因个税未及时申报缴纳产生罚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做好个税申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个税申报工作责任人,建立申报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次申报的时间、申报数据、审核情况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督;二是在2025年4月8日召开的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针对县委巡察提出的“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加强整改,举一反三,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不断提升会机关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今后我会将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不断强化会机关作风建设。
3.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1)关于“无依据随意调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12月调账涉及2019年以前数据,因财务软件转换,目前已无法追溯,需往前翻阅历史账本查找记账科目错误。我会于2025年3月聘请闽侯德健财务有限公司理清县红十字会“其他应付款”2021年12月10#凭证、11#凭证、12#凭证调账依据。德健财务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提交了《咨询报告》,虽然未完全理清调账依据,但是追溯到了10年前(2014年以前)的账务并理清了部分调账依据,而且对募捐账户进行了认真梳理未发现问题。我会根据《咨询报告》相关建议进行整改,修订完善了《闽侯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使用“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系统”对募捐账户单独进行核算。今后我会将持续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对财务人员的管理,规范账务处理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闽侯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在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理论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附件》,确保每位干部职工知晓清楚,规范提供报销附件。今后我会将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严格进行财务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关于“会计科目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会已于2024年12月19日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2020年8月支付物业公司水电押金5000元,已按规定列入“其他应收款”核算。今后我会将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规范做好会计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12月19日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登记:(1)2020年接收市政府办无偿划拨的内网计算机7700元、打印机3900元已补登记“固定资产/设备”;办公处理套件700元、板式处理套件800元已补登记“固定资产/设备”;(2)2021年5月购买8顶帐篷共计4480元,已补登记“固定资产/家具和用具”。二是修订完善《闽侯县红十字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和财务人员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项目采购管理不严,存在隐患。
(1)关于“项目先实施后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项目采购进行规范的上会研究,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采购,确保项目执行过程合法合规。2024年、2025年,我会在进行2025年“为民办实事”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采购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榕财采〔2021〕13号)等有关规定,委托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活动,中标签订合同后再开展培训;二是修订完善《闽侯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项目采购管理。
(2)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理论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关于合同签订及验收的相关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制度规范,全面提升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和管理水平;二是修订完善《闽侯县红十字会合同管理制度》,并在采购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签订合同,对标的物的规格、质量、验收条件等进行约定,并对交付的标的进行验收;三是2025年5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办公室负责人和赈济救护科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并提交了书面检查。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
关于“人员分工变动较为随意,未按规定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闽侯县红十字会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对涉及人员分工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进行规范的上会研究。从2024年起,我会进行会机关干部分工调整,都进行了会议集体研究。
2.党建工作能动性欠佳。
关于“局限于参与县卫健局既定的常规党建活动,主动参与党建活动策划、实施的党员人数少。党员队伍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会领导带头、组织红十字会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县卫健局直属机关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是积极参与党支部党建活动策划,2025年4月27日前往闽侯法治廉政文化公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主题党日活动,深入领会廉政文化的内涵,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技能现场教学,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应急救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丰富了主题党日的活动形式;三是在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理论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同时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对党员工作时间外行为的监督,与党员进行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工作时间外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引导。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未向我会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我会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截至目前,我会还有“会员代表大会未按期召开”、“监督机制不够健全”2个问题因客观原因尚未完成整改。我会将持续落实整改,切实加大力度,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一)适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成立监事会
根据整改方案,我会将在福州市红十字会全市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召开全县会员代表大会。市红十字会第十三次全市会员代表大会计划于2026年5月召开,我会将于市红十字会全市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立即着手筹备,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要求召开第四次全县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理事会换届选举,同时参照市红十字会监事会人员构成确定候选人,在会上选举产生监事会,健全监督机制。
(二)久久为功巩固成果,持续用力提升成效
我会将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恒心韧劲抓好整改,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立足红十字会“三救三献”主责主业,采取动态管理、长期坚持,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针对整改不够到位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巩固巡察成果,努力实现红十字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78662;通信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3层闽侯县红十字会;邮政编码:350100;电子邮箱:mhredcross@163.com。
闽侯县红十字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