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侯文体旅〔2025〕179号)已于2025年12月23日印发。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41号)、国家四普办调度会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经复核,我县洽浦洪业故居等6处新发现文物原定名不符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古建筑定名标准,为确保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现对洽浦洪业故居等6处新发现文物定名予以更正(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更正信息,及时更新文物管理台账,做好挂牌保护等相关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闽侯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更正表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