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有关规定,张欣怡、沈佳等279人经审核符合见证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6日—8月12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62091915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投递: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幢105室(350100)
附件:《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