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闽侯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性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闽侯县司法局
(三)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4995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四)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评标组织、合同备案等全过程代理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标代理相关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与项目相匹配的专业人员团队及类似项目业绩;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试行)》中规定的B级以上(含B级)代理机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0日至5月2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提交纸质材料至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栋503;
2.线上报名: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sfykyx@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公司名称”)。
(三)提交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业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在福州市内有固定经营及评审场所的证明材料;
4.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资格证明、代理机构的评价等级证明网页截图(须有网址链接截图,打印时间为征集公告发布之后);
5.提供公司有5名以上(含5名)从事政府采购专业专职人员的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须有网址链接);
6.声明函:提供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内未违反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或未被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7.服务承诺函:需提供保质保量完成代理服务承诺函。
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件。
四、评选方式
1.资格初审:招标人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随机抽取环节;
2.随机抽取:由项目招标代理专项工作小组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抽取一家;
3.结果公示:入围名单在闽侯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自行承担材料准备及提交产生的成本;
2.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内容或终止招募;
3.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联系人:张继星
联系电话:0591-22073038
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栋503
闽侯县司法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