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第二中学总平面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10-17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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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第二中学位于闽侯县尚干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20年8月21日经我局审查通过。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74534.78㎡,实用地面积59024.00㎡;容积率0.94,建筑密度22.99%,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59260.99㎡,计容建筑面积55459.73㎡,不计容建筑面积3801.26㎡,建筑占地面积13568.81㎡,机动车停车位7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00辆。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总平布局并规划建设新教学楼,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1.拆除旧教学楼,并在原址新建一栋六层框架结构教学楼。

  2.更新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等各类规划控制线。

  3.优化调整部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

  调整后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72323.72㎡,实用地面积63652.00㎡;容积率0.93,建筑密度22.55%,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64007.76㎡,计容建筑面积58906.50㎡,不计容建筑面积5101.26㎡,建筑占地面积14351.55㎡,机动车停车位9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00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公示地点:闽侯县第二中学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