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盛科学谷一期项目的批前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10-24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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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盛绿洲(福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海盛园投(福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盛科学谷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镇。

该项目在福州市“两江四岸”规划管控范围内,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由厦门中胜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总用地面积69084平方米,实用地面积66248平方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2.4998,建筑密度39.97%,建筑系数40.04%,绿地率15.01%(公共绿地统筹计算绿地率),总建筑面积170154.0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5606.6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547.4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6480.0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64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107辆。

建设单位计划将本项目分为三期实施,项目一期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74406.8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3615.6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91.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472.77平方米。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核发该项目一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两江四岸”规划管控措施的意见》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效果图等相关内容进行批前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7日。公示地点:海盛科学谷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及相关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