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岐安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于2022年08月0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200088号)。
为进一步满足学校教学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特提出申请对该项目图纸局部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一、综合楼立面材质调整,立面真石漆调整为面砖。
二、综合楼架空主入口两侧圆柱调整为倒角方柱。
三、取消综合楼小学阶梯教室一层靠架空层活动场地一侧的外窗。
四、综合楼北侧楼梯间外廊二、三层位置增加遮阳挑板。
五、综合楼三至六层的层高调整,三层及四层的层高由原3.6米调整为3.9米,五层及六层的层高由原3.6米调整为3.3米,建筑总高度不变。
调整后该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200088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22日。公示地点:上街岐安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上街岐安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调整前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