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文件精神,由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110千伏泽科线(混缆线路)及110千伏高兆线(混缆线路)共2条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事宜,经我局审核研究,拟同意110千伏泽科线及110千伏高兆线共2条电力线路的保护区划定。现将电力线路资料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28日前向县发改局反馈。
附件:1.《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
2.《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110千伏泽科线及110千伏高兆线2条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的函》(榕新南〔2026〕6号)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3日
(联系人:程哲蕲,联系电话:0591-2298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