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闽侯县司法局、闽侯县人民法院、闽侯县公安局、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闽侯县司法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栋510室);联系电话:0591-22985774。
闽侯县人民法院(闽侯县甘蔗街道环城路154号);联系电话:0591-22193012。
附件:闽侯县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
闽侯县司法局
闽侯县人民法院
闽侯县公安局
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