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我局清理出福州市高新区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企业161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公告名单内企业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逾期仍未履行法定义务,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局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1-22068315。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