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东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及综合车间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批前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3-1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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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东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厂房及配套项目位于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

  我局于2023年11月27日批复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建设用地面积29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922.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582.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0.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6582.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40.40平方米,建筑基底占地面积12451.10平方米,容积率2.90,建筑密度41.70%,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26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70个。

  现建设单位根据其资金安排及产能优化需要,向我局申请调整总平面规划方案,拟取消原5#、6#、7#厂房的建设计划,保留该区域已建建筑,并对综合车间2进行改造,主要调整如下:

  1.保留已建建筑测试车间、综合车间1;  

  2.为满足建筑间退距及消防等要求对综合车间2进行改造; 

  3.重新核算机动车、非机动车位数量并优化停车布局; 

  4.调整优化厂区绿地布局;

  5.由于沉降原因,根据现状调整室外地面设计标高。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总建筑面积48963.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62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0.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5747.7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40.40平方米,建筑基底占地面积13897.48平方米,容积率1.867,建筑密度46.55%,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14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90个。经审查,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并申请核发综合车间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6日,公示地点:福建东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规划方案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