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飨啡贸易有限公司等159家企业(名单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一案,已调查终结,我局拟依法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采用公告的方式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 福州飨啡贸易有限公司等159家企业名单
2.《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侯市监执罚告〔2026〕11号)
联系人: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100号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