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体育生产智造产业园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及2#、4#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批前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5-1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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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宜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智慧体育生产智造产业园位于闽侯县南屿镇。

  智慧体育生产智造产业园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22年6月10日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审批通过,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50095.99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50095.99平方米,容积率2.25,建筑密度33.83%,绿地率15%;总建筑面积123312.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543.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68.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2742.6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57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695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8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40辆。

  为优化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智慧体育生产智造产业园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图):

  1.保留已建的3#厂房、5#厂房、6#厂房、7#厂房、8#综合配套楼;

  2.取消尚未建设的1#厂房;取消9#厂房地下室。

  3.拟建的2#厂房、9#厂房规模调整;拟建的4#综合配套楼调整为厂房,规模调整。

  4.新规划建设5#扩建。

  5.优化调整厂区内部停车位、道路、绿地布置。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50095.99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50095.99平方米,容积率1.68,建筑密度32.12%,绿地率15%;总建筑面积88621.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112.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9.3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4191.2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430.5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6091.57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4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79辆。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并申请核发2#、4#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8日,公示地点:智慧体育生产智造产业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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