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重新设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的公告(重新发布)

来源: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6-05-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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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27日发布的同名公告已作废,现重新发布本公告,内容以本版本为准。

  为规范本局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2024)版》及《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规则(试行)》的通知(闽财购函〔2024〕3号)精神,我局决定重新组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1.服务范围:承担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的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2.服务期限:2年,自入库名单公示期满次日起计算。

  二、入库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

  2.注册地位于福州市辖区,或在福州市范围有固定经营及办公场所

  3.已纳入福建省政府采购全省统一登记代理机构库,执业综合评价等级为B级(含)以上;

  4.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专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及办公设备;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政府采购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三、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公告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和报名材料到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B栋6层615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刘宙彬,联系电话:15651187436

  四、报名材料清单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标注“与原件一致”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3

  省政府采购库登记+等级证明截图

  含机构信息、B级(含)以上评价等级

  4

  信用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

  5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6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机构场所相关照片

  7

  专职人员资料

  身份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凭证

  8

  专职人员业绩证明

  3年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截图

  9

  服务承诺函

  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诺完全符合入库条件,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完全响应我单位的采购需求,在服务期内,不论项目大小,均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代理项目等签字盖章齐全。

  五、入库评审及确定规则

  1.报名结束后,我局将对代理机构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区分评价等级A、B两组进行随机抽取。(其中代理机构递交报名材料的序号对应随机抽取时的代表球号,代理机构库的上限为15家,A级代理机构的数量上限为7家,且始终取最大值,各种情形下均需满足评价等级BA的前提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4.本次入选机构不再单独签订入库框架协议,具体项目以单次委托协议为准。

  六、入库机制管理与清退机制

  入库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直接予以清退出库:

  1. 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本局委托采购代理业务的;

  2. 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价等级降为C级及以下的;

  3.违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非法干涉政府采购活动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4.代理项目中本单位评价为不满意的;

  5.未达到服务承诺要求的。

  七、其他事项

  1.入选采购代理机构库的代理机构名单,我局将另行公告,未入选的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2.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现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

  3.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更正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