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公布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6-0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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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开展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202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在2024年度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经过县级实地调查核实举证与数据库更新、市级全面检查、省级核查把关等全流程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地类、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变化,同步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确保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2026年6月,闽侯县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主要地类数据如下:

  (一)耕地17250.32公顷(25.88万亩)。其中,水田14387.6公顷(21.58万亩),占83.4%;水浇地780.61公顷(1.17万亩),占4.53%;旱地2082.11公顷(3.12万亩),占12.07%。

  (二)园地16256.4公顷(24.38万亩)。其中,果园14580.52公顷(21.87万亩),占89.69%;茶园390.98公顷(0.59万亩),占2.41%;其他园地1284.91公顷(1.93万亩),占7.9%。

  (三)林地140150.78公顷(210.2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14329.77公顷(171.49万亩),占81.58%;竹林地12391.59公顷(18.59万亩),占8.84%;灌木林地4392.9公顷(6.59万亩),占3.13%;其他林地9036.52公顷(13.55万亩),占6.45%。

  (四)草地877.73公顷(1.32万亩)。

  (五)湿地575.97公顷(0.86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077.75公顷(27.12万亩)。其中,建制镇6130.77公顷(9.2万亩),占33.91%;村庄10562.51公顷(15.84万亩),占58.43%;采矿用地499.91公顷(0.75万亩),占2.7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84.57公顷(1.33万亩),占4.89%。

  (七)交通运输用地3277.83公顷(4.9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81.76公顷(0.42万亩),占8.6%;轨道交通用地66.97公顷(0.1万亩),占2.04%;公路用地2918.79公顷(4.38万亩),占89.05%;港口码头用地5.99公顷(0.01万亩),占0.18%;管道运输用地4.31公顷(0.01万亩),占0.13%。

  (八)水域10752.71公顷(16.1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8940.22公顷(13.41万亩),占83.14%;水库水面715.04公顷(1.07万亩),占6.65%;坑塘水面1032.5公顷(1.55万亩),占9.6%;沟渠64.95公顷(0.1万亩),占0.6%。

  注1:以上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注2:由于统计规则变化,农村道路用地归入其他用地,未归入交通运输用地统计;水工建筑用地单独归类,未归入水域统计。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