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瑞广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批前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6-2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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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清朗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鸿瑞广场项目位于闽侯县鸿尾乡。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142.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834.00平方米,容积率2.50,建筑密度34.37%,绿地率30.00%;总建筑面积9159.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8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4.9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085.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074.9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74.1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1辆。经审查,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土地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公示地点:鸿瑞广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