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建设的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一期项目(3#厂房、综合楼功能调整)位于闽侯县竹岐乡。现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申请对建成的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一期项目(3#厂房、综合楼功能调整)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提出,为进一步满足生产使用需求提升整体效果,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对规划方案部分进行微调,具体情况如下:
1.将3#厂房三至四层西立面(3-7轴交A轴)、东立面(1-8轴交E轴)、南立面(C-E轴交8轴)、北立面(B-E轴交1轴)四个立面窗户间深灰色涂料调整为米黄色涂料。
2.原方案审批五层3-7轴交A轴女儿墙,在不改变其高度的情况下,将上部分1.3米高女儿墙调整为不锈钢栏杆;原方案审批屋面层3-7轴交B轴女儿墙,在不改变其高度的情况下,将上部分1.3米高女儿墙调整为不锈钢栏杆。
(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图、实际施工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一期项目(3#厂房、综合楼功能调整)”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6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2206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