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17号道路工程(一期)”位于闽侯县南屿镇。该项目于2025年12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12025GG0153594号)。主要建设规模为用地面积8837平方米,道路长度761.74平方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起点接现状15号路,终点与4号路平交。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建设规模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主要建设规模为:用地面积8837平方米,道路长度518.39平方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起点接现状15号路,终点与17号路二期道路顺接。经审查,调整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20日。公示地点: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17号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