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和科技产业发展(福州)有限公司骏和科技·福州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位于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该项目于2025年8月1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501212025GG0083546号)。
因框架结构厂房与钢结构厂房建设工期差异显著,该项目为能尽早将已竣工的钢结构厂房交付使用,做到早交付、早投产、早纳税等原因,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拆分。具体拆分方案为:证1对应楼栋为P-1#、45#-48#、56#-59#(以钢结构为主);证2对应楼栋为16#、26#-29#、36#、37#、42#、43#(以框架结构为主),拆分后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5GG0083546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4日。公示地点:骏和科技·福州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