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9-18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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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琳、林璐晗:

你们二人因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在闽侯县上街镇丹宁顿小镇A区34-2#楼104复式单元进行建设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现责令你们停止违法行为。我局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完成送达,为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们送达上述《责令改正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闽侯县上街镇工贸路(国土资源所二楼)城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23502736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18日

 

 

 

附件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侯执法责通字[2026]0002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