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优化架空平台车库平面布局,车位及功能用房布局调整,架空车库平台建筑面积不变;
2、优化完善地下一层车库平面布局,车位及功能用房布局调整;非机动车坡道调整,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不变;
3、总平面图中地下室及架空平台轮廓根据地下室、架空平台平面修改相应调整;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位置、消防车道、消防口、扑救面和下沉庭院范围、绿地范围等优化调整。
调整前后总平面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项规划技术指标保持不变。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0日。公示地点:“瑞湖”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后项目总平面图
2、调整前后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部分)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