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B区-商业楼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批前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10-1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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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B区-商业楼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于2026年04月0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6GG0046651号)。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5921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59213平方米,容积率1.673,建筑密度14.3%,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121286.3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063.0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2223.3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470.0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5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9辆。

现该项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为优化设计方案,向我局申请对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将原方案外围护结构外挂玻璃幕墙调整为结构主体底部设置砌体加外门窗形式,二层建筑范围线做局部微调;

2、将B区商业楼A楼楼梯间H2由14.2m调整为15.7m;

3、将B区商业楼下地下室坡道开口做相应微调;

4、非机动停车位置做局部调整,不改变非机动车停车数量;

5、在B区商业楼B楼顶部增设成品消防水箱;

6、将A楼三层住宅最南向户型做局部微调,并在该户型东侧留出一条公共走道与上人屋面连通;

7、取消管综图中的燃气管网内容。

调整后该项目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5921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59213平方米,容积率1.673,建筑密度14.3%,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121286.3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063.0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2223.3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470.0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5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9辆。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7日。公示地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B区-商业楼”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后项目总平面图

2、调整前后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部分)